共用方式為


變更元件程式碼

指定安裝的 元件 時,套件作者應遵循將應用程式組織組織 成元件中所述的一般規則。 作者可能需要導入新的元件或修改現有的元件。 如果新增、移除或修改的資源實際上會建立新的元件,則也必須變更元件程式碼。

建立新的元件

引進新的元件,並在進行下列任何變更時,為其指派唯一的元件程式碼:

  • 測試未顯示與舊版元件相容的任何變更。 在此情況下,您也必須變更元件中每個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 元件中任何檔案、登錄機碼、快捷方式或其他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變更。 在此情況下,您也必須變更元件中每個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 從元件新增或移除任何檔案、登錄機碼、快捷方式或其他資源。 在此情況下,您也必須變更元件中每個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 將 32 位元件重新編譯成 64 位元件。

引進新元件時,作者必須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動作,以確保該元件不會與任何現有的元件衝突:

  • 變更其他元件可能安裝在相同名稱和目標位置下之任何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 否則,請保證新元件永遠不會安裝到與另一個元件相同的資料夾中,該元件具有一般名稱和位置下的資源。 這包括具有相同檔案名的當地語系化檔案版本。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如果元件規則中斷會發生什麼情況?
  • 變更現有元件的元件程式碼時,也會變更元件中每個檔案、登錄機碼、快捷方式和其他資源的名稱或目標位置。

建立新版的元件

新版本的元件會指派與另一個現有元件相同的元件程式碼。 在下列情況下,修改元件而不變更元件程式碼是選擇性的:

  • 測試已證明元件的變更與所有舊版元件回溯相容。
  • 作者可以保證新版本的元件永遠不會安裝在系統上,因為其與舊版元件或應用程式需要舊版的元件衝突。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如果元件規則中斷會發生什麼情況?

當元件產生兩個共用資源,例如登錄值、檔案或快捷方式時,不得變更新版元件的元件程式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