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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L 寬度屬性

本主題描述 VML,這是在 Windows Internet Explorer 9 中已被取代的功能。 依賴 VML 的網頁和應用程式應該移轉至 SVG 或其他廣泛支援的標準。

注意

自 2011 年 12 月起,本主題已封存。 因此,它不再主動維護。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封存內容。 如需有關目前 Windows Internet Explorer 版本的資訊、建議和指引,請參閱 Internet Explorer 開發人員中心

 

定義圖形的寬度。 讀取/寫入 字串

適用於

圖形

標籤語法

<v: 元素 樣式=「width: expression 」>

指令碼語法

元素 .style.width=「expression

表達=element.style.width

備註

Width屬性類似于樣式的標準 HTML Width屬性。

單位可以對應至父元素,或可能以絕對單位表示。

數值包括:

描述
自動 元素在頁面流程中的預設位置。
units 具有絕對單位指示項的數位, (cm、in、pt、pc 或 px) 或相對單位指示項 (em 或 ex) 。 如果未指定任何單位,則會假設圖元 (px) 。
percentage 以父物件的寬度百分比表示的值。

 

VML 標準屬性

另請參閱

單位

範例

圖形的寬度為 25。

   <v:rect id=myrect fillcolor="red"
   style="position:relative;top:1;left:1;width:25;height:20">
   </v:rect>

Width 屬性範例。 (需要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 或更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