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SEPA 直接借记授权单

在客户将已经签署的授权授予债权人的情况下,单一欧元支付区 (SEPA) 直接借记允许债权人从客户的银行帐户中筹集资金。 客户签署的授权允许债权人收取付款,并指示客户方银行支付该收款。 本文的目的是为了演示 SEPA 直接借记授权单的设置流程。

先决条件

下表显示必须先就绪然后才能开始的先决条件。

类别 先决条件
国家/地区 法人的主要地址必须在以下国家/地区:奥地利、比利时、德国、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或荷兰。
  1. 为直接借记授权设置编号规则。每个直接借记授权必须具有一个独有的编号。 使用编号规则页创建直接借记授权的编号规则。 使用该标识符在应收帐款参数页中将编号规则分配给直接借记授权系统。

  2. 为直接借记授权设置应收帐款参数。使用应收帐款参数页可以设置直接借记授权的参数。 若要设置参数,请在直接借记选项卡上,根据需要更改默认参数。 然后,在编号规则选项卡上,用您早先设置的更新编号规则直接借记授权单 ID字段。

  3. 设置直接借记授权的付款方式。您必须按照付款方式的以下附加步骤进行操作: 您将使用此付款方式查询发票以生成直接借记付款。 使用付款方式页可设置付款方式。 若要设置直接借记授权的付款方式,您必须按照付款方式的以下附加步骤进行操作:

  • 付款类型字段中,选择电子支付
  • 选项:如果您希望您的每位客户具有多个授权,请在期间字段中选择发票。 将会为每张发票创建单独的付款,而每笔付款使用的都是为发票指定的授权。
  • 通过使用直接借记授权单,选择需要授权单选项创建付款。 只有当您在付款类型字段中选择电子支付时,需要授权单才可用。

其他资源

SEPA 直接借记概览

为客户创建直接借记授权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