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过程说明如何将已批准和处理的客户返利转换到贷方通知单。 您可以使用 USMF 公司演示运行此指南。 本指南中的先决条件是拥有一个或多个状态为“标记”的要求。 如果您正在使用 USMF,在开始本指南之前,您应该运行“生成和处理客户返利”指南。
将返利要求转换为贷方通知单
- 转到“所有客户”。
- 在列表中,找到并选择所需记录。
- 在列表中,单击所选行中的链接。
- 在“操作窗格”上,单击“收款”。
- 单击“结算交易记录”。
- 单击“功能”。
- 单击“返利计划”。
- “返利”页面会列示您已在客户返利工作台中处理,且状态为标记的返利要求。
- 单击“编辑”。
- 根据您想要包括在贷方通知单中的要求,设置“标记”字段中的核取标志。
- 单击“功能”。
- 单击“创建贷方通知单”。
- 一条消息会显示,以通知您某一日记帐已过帐(这是“应收账款参数”页中明确指出的“应收账款耗损日记帐”)。 这会导致实际负债(贷方)金额被移到客户余额。 这意味着,客户的帐户已被记入贷方,“返利”应计项目帐户已被记入借方。
- 关闭该页面。
- 单击“取消”。
- 这会刷新页面,以便您可以查看更新。
- 在“操作窗格”上,单击“收款”。
- 单击“结算交易记录”。
- 请注意,负数金额的交易记录(表示总返利金额,而无发票参考编号)已被添加到客户余额。
- 单击“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