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 属性
REMOVE 属性的值是以逗号分隔的、要删除的功能的列表。 这些功能必须存在于 Feature 表的 Feature 列中。 请注意,如果你在命令行上使用 REMOVE=ALL,安装程序会删除安装级别大于 0 的所有功能。 在这种情况下,安装程序不会删除安装级别为 0 的功能。 有关功能安装级别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Feature 表。
若要确定一个产品是否已被设置为完全卸载,包作者可以使用条件表达式来检查是否存在 REMOVE=ALL 条件。 请注意,如果通过将产品的顶级功能设置为不存在来删除产品,则在执行 InstallValidate 操作之前,REMOVE 属性可能不等于 ALL。 这意味着依赖于 REMOVE=ALL 的任何自定义操作必须排在 InstallValidate 之后。 有关详细信息,另请参阅要在删除期间运行的条件操作。 请注意,功能名称区分大小写。
安装程序始终按以下顺序评估以下属性:
- ADDLOCAL
- REMOVE
- ADDSOURCE
- ADDDEFAULT
- REINSTALL
- ADVERTISE
- COMPADDLOCAL
- COMPADDSOURCE
- COMPADDDEFAULT
- FILEADDLOCAL
- FILEADDSOURCE
- FILEADDDEFAULT
例如,如果命令行指定 ADDLOCAL=ALL 且 ADDSOURCE = MyFeature,首先将所有功能设置为本地运行,然后将 MyFeature 设置为从源运行。 如果命令行是 ADDSOURCE=ALL 且 ADDLOCAL=MyFeature,则会首先将“MyFeature”设置为本地运行,然后在评估 ADDSOURCE=ALL 时,将所有功能(包括“MyFeature”)重置为从源运行。
在恢复挂起的安装期间或在命令行上指定上述任何属性时,安装程序将 Preselected 属性设置为值“1”。
要求 | 值 |
---|---|
版本 |
Windows Server 2012、Windows 8、Windows Server 2008 R2 或 Windows 7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 5.0。 Windows Server 2008 或 Windows Vista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 4.0 或 Windows Installer 4.5。 Windows Server 2003 或 Windows XP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 若要了解 Windows Installer 版本所需的最低 Windows Service Pack,请参阅 Windows Installer 运行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