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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容限 (負天數)

延遲容忍期功能使規劃最佳化能夠考慮負天數為涵蓋範圍群組設定的值,品項涵蓋範圍和/或主規劃。 它用於延長在主規劃期間套用的延遲容忍期。 這樣,如果現有供應能夠在短暫延遲後滿足需求,您就可以避免建立新的供應訂單。 該功能的目的是確定為給定需求建立新的供應訂單是否有意義。

開啟或關閉延遲容忍期功能

若要讓您的系統可以使用延遲容忍期功能,請前往功能管理,並開啟以下功能:

  • 規劃最佳化的負天數 - 此功能可為涵蓋範圍群組和專案涵蓋範圍啟用負天數設定。 從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版本 10.0.29 開始,該功能是強制性的且無法關閉。
  • 依訂單生產供應自動化 - 此功能可為整體計畫啟用負天數設定。 (從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版本 10.0.32 開始,此功能預設為開啟。從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版本 10.0.36 開始,此功能為強制開啟,無法關閉。)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按訂單生產供應自動化

規劃最佳化中的延遲容限

延遲容忍期表示在現有供應已經計劃好的情況下,在訂購新補貨之前您願意等待的前置時間天數。 延遲容限是使用日曆日,而非工作日來定義的。

在主規劃時,系統在計算延遲容忍期時,會考慮負天數環境。 您可以在涵蓋範圍群組頁面、品項涵蓋範圍頁面或主規劃頁面中設定負天數值。 如果在多個層級分配負天數,系統將應用下列層次結構來決定使用哪個設定:

  • 如果在 主規劃 頁面上啟用了負天數,則該設定會在計劃執行時涵蓋所有其他負天數設定。
  • 如果在專案覆蓋範圍頁面上設定了負天數,則該設定會覆蓋覆蓋範圍群組設定。
  • 僅當尚未為相關品項或計劃設定負天數時,涵蓋範圍群組 頁面上設定的負天數才適用。

系統將延遲容忍期計算連結到最早補貨日期,等於今天的日期加上前置時間。 延遲容限使用以下公式計算,其中 max() 會求出兩個值中較大的值:

max(最早補貨日期,需求到期日)要求到期日 + 負天數

此公式可確保在產品前置時間存在足夠供應時,主規劃不會建立新的供應訂單。

附註

規劃最佳化中的延遲容忍期計算始終使用已被取代的主規劃引擎中的動態負天數計算。 使用動態負天數設定 (在總體規劃參數頁面中) 對此行為沒有影響。

如果現有供應意味需求延遲小於或等於計算出來的延遲容忍期,計畫優化會將現有供應與需求掛鉤。 在某些情況下,延遲需求比最終導致供過於求要好。

以下小節提供的範例顯示延遲容忍期如何影響計劃優化中計劃訂單的建立。

範例 1

產品具有以下設定:

  • 前置時間:10
  • 負天數:2

該產品存在以下供需情況:

  • 今日需求:數量為 10 的銷售訂單
  • 12 天內供應:數量為 10 的採購訂單

現有供應可以在 12 天內滿足需求,該期限等於延遲容忍期。 因此,當主計劃運行時,不會建立計劃訂單。

範例 2

產品具有以下設定:

  • 前置時間:10
  • 負天數:0

該產品存在以下供需情況:

  • 今日需求:數量為 10 的銷售訂單
  • 12 天內供應:數量為 10 的採購訂單

現有供應只能在 12 天後滿足需求。 但是,延遲容忍期為 10 天。 因此,當主計劃運行時,會創建一個數量為 10 的計劃訂單。

範例 3

產品具有以下設定:

  • 前置時間:10
  • 負天數:2

該產品存在以下供需情況:

  • 11 天內的需求:數量為 10 的銷售訂單
  • 14 天內供應:數量為 10 的採購訂單

現有供應只能在三天後滿足需求。 但是,延遲容忍期為兩天。 (在這種情況下,延遲容忍期僅包括兩個負數天數。不包括需求日期,因為它在產品前置時間之後。) 因此,當主規劃執行時,會建立一筆數量為 10 的計劃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