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税代码

本文说明如何在税款计算服务中设置税代码。 包括让税代码生效的一个简单场景的设置,以及有关复杂场景下一些高级税代码功能的信息。

重要

税款计算服务中的税代码设置是不知道法人的。 您只能在 Regulatory Configuration Service (RCS) 中完成此设置一次。 当您在 Finance 中为选定的法人启用税款计算服务时,税代码会自动同步到 Microsoft Dynamics 365 Finance。

注意

在版本 10.0.39 中,RCS 的功能合并至 Finance 中的 Globalization Studio 工作区。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Regulatory Configuration Service 合并至 Globalization Studio 工作区

如果您使用的是 10.0.39 或更高版本,请使用 Finance 中的 Globalization Studio 工作区,而不是 RCS。

简单设置

按照以下步骤在简单场景中使用税代码,如只有一个税率的场景。

  1. 根据您完成过程的位置,按照以下步骤之一操作:

    • RCS 中,打开全球化功能工作区,选择功能,然后选择税款计算磁贴。
    • 在 Finance 中,打开 Globalization Studio 工作区,选择全球化服务,然后选择税款计算磁贴。
  2. 税款计算功能页面上,选择您要设置的功能和版本,然后选择编辑

  3. 常规选项卡上,选择配置版本

  4. 税码选项卡上,选择添加,然后输入税码和描述。

  5. 选择计算来源。 计算来源是在您选择的税务配置版本中定义的一组方法。 对于此简单场景,选择按净额

  6. 选择保存。 根据您选择的计算来源,更多字段变为可用。

  7. 比率快速选项卡上,选择添加为此税代码添加一个税率。

  8. 选择保存

计算来源

计算来源定义税基准额和税额的计算方式。 计算来源字段中具有以下值:

  • 按净额
  • 按总额
  • 按数量
  • 按利润
  • 税上税

按净额

如果您在计算来源字段中选择按净额,税额将按购买或销售金额的百分比计算,不包括任何其他税代码。

例如,税率为 25%,发票行显示数量 10 个商品,每个商品为 1.00,允许客户享受 10% 的行折扣。 在这种情况下,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净额:(10 × 1.00) – 10% = 9.00
  • 销售税:9.00 × 25% = 2.25
  • 发票总金额:9.00 + 2.25 = 11.25

按总额

如果您在计算来源字段中选择按总额,税额按总销售金额的百分比计算。 总额是行的净额加上行的所有税费,不包括计算来源字段设置为按总额的一项税款。

例如,税务主管机构对某一物料征收了一些特殊的税种。 在计算税款之前,这些税种的金额添加到净额。 使用以下税代码:

  • 税种 1 – 比率为 10%,采用按净额计算方法。
  • 税种 2 – 比率为 20%,采用按净额计算方法。
  • 税率 – 比率为 25%,采用按总额计算方法。

如果净额为 10.00,税种 1 金额为 1.00 (10.00 × 10%),税种 2 金额为 2.00 (10.00 × 20%)。 在这种情况下,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总额:净额 + 税种 1 金额 + 税种 2 金额 = 10.00 + 1.00 + 2.00 = 13.00
  • 税额:13.00 × 25% = 3.25
  • 总税种和税:1.00 + 2.00 + 3.25 = 6.25
  • 发票总金额:10.00 + 6.25 = 16.25

按数量

如果您在计算来源字段中选择按数量,税额计算为每单位固定金额乘以在凭证行中输入的数量。 单位金额在比率快速选项卡上指定。

例如,税代码设置为每单位 1.20。 在销售发票行上,售出 25 个单位的商品。 在这种情况下,税额计算为 25 × 1.20 = 30.00。

注释

如果交易输入的单位不是税码中指定的单位,则会根据 单位转换 页面上设置的单位转换自动转换单位。 此功能从 10.0.40 更新开始可用。

按数量,附加选项

您可以选择是否在其他税码之前计算按数量计算的税额,并在计算其他税码之前将其添加到净额中,其中 计算来源 = 按净额

示例

我们假定基于交易记录计算两个税代码:

  • 关税:计算来源 = 按数量,价值设置为每单位 5.00 = 件
  • 税额:计算来源 = 如以下示例所示,该值设置为 25%

以单价 10.00 销售一件商品。

示例 1

税收:计算来源 = 按总额法。 计算销售税前 选项无效,因为 是按总金额的百分比计算的。 关税:1×5.00 = 5.00。 总额:10.00 + 5.00 = 15.00。 税:15.00×25%=3.75。 总税额:5.00 + 3.75 = 8.75。 总金额:10.00 + 8.75 = 18.75。

示例 2

税收:计算来源 = 按净额。 在 关税 计算中未选择 销售税前计算 选项。 净额:10.00。 关税:1×5.00 = 5.00。 税:10.00×25%=2.50。 总税额:5.00 + 2.50 = 7.50。 总金额:10.00 + 7.50 = 17.50。

示例 3

税收:计算来源 = 按净额。 在 关税 计算中,选择了 销售税前计算选项 。 净额:10.00。 关税:1×5.00 = 5.00。 税:(10.00+5.00)×25%=3.75。 总税额:5.00 + 3.75 = 8.75。 总金额:10.00 + 8.75 = 18.75。

示例 4

示例 3 和示例 1 的结果相同,因为只存在一个税种。 假设您有两项关税,且仅其中一项包含在销售净额中税款计算:关税 1:5.00,使用按数量方法,并选择 销售税前计算 选项。 关税 2:2.50,使用“按数量”方法,并且未选择 销售税前计算 选项。 税额:25%,采用净额法。 净额:10.00。 职责 1:1 × 5.00 = 5.00。 职责 2:1 × 2.50 = 2.50。 应税净额:10.00+5.00=15.00。 税:15.00×25%=3.75。 总税额(包括关税):5.00 + 2.50 + 3.75 = 11.25。 总金额:10.00 + 11.25 = 21.25。 25% 是根据净额(10.00)+关税1(5.00)= 15.00的总和计算的。 在计算增值税后,将税种 2 添加到税额中。

按利润

如果您在计算来源字段中选择按利润,税额按销售毛利的百分比计算。 销售毛利是销售金额减去成本金额。 此计算方法仅适用于销售交易。

例如,税率为 25%,发票行显示数量 10 个商品,每个商品为 10.00,每个商品的成本为 6。 在这种情况下,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销售毛利:10 × ( 10.00 – 6.00) = 40.00
  • 税额:40.00 × 25% = 10.00
  • 发票总金额:100.00 + 10.00 = 110.00

税上税

如果您在计算来源字段中选择税上税,销售税将按同一单据行上所有其他税额的百分比计算。

例如,使用以下税代码:

  • 税种 1 – 比率为 10%,采用按净额计算方法。
  • 税种 2 – 比率为 20%,采用按净额计算方法。
  • 义务税 – 比率为 25%,采用税上税计算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净额:10.00
  • 税种 1:10.00 × 10% = 1.00
  • 税种 2:10.00 × 20% = 2.00
  • 义务税:3.00 × 25% = 0.75
  • 税金总计:1.00 + 2.00 + 0.75 = 3.75
  • 发票总金额:10.00 + 3.75 = 13.75

高级功能

本节说明复杂场景税代码设置的一些高级功能。

免税

如果您在常规快速选项卡上将免税选项设置为,税额将始终以 0(零)覆盖,无论实际税率是多少。

您可以设置免税代码字段来指定免税原因。

您可以为免税代码字段启用主数据查找。 这样,您可以在 Finance 中定义的免税代码值中进行选择。 有关如何启用主数据查找的信息,请参阅启用税款计算配置的主数据查找

例如,税率为 25%,税代码上的免税选项设置为。 发票行显示数量 10 个商品,每个商品为 1.00,允许客户享受 10% 的行折扣。 在这种情况下,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净额:(10 × 1.00) – 10% = 9.00
  • 销售税:0.00
  • 发票总金额:9.00 + 0.00 = 9.00

销项税

如果您在常规快速选项卡上将销项税选项设置为,税额将过帐到应付销项税科目,而不是供应商汇总科目。

例如,税率为 25%,税代码上的销项税选项设置为。 发票行显示数量 10 个商品,每个商品为 1.00,允许客户享受 10% 的行折扣。 在这种情况下,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净额:(10 × 1.00) – 10% = 9.00
  • 销项税:9.00 × 25% = 2.25
  • 发票总金额:9.00 + 0.00 = 9.00

重要

如果税代码上的免税选项和销项税选项都设置为,对于销售交易,此代码将被识别为免税,对于购买交易,将被识别为销项税。

冲销费用

如果您在常规快速选项卡上将冲销费用选项设置为,可以将税率配置为负。 对于冲销费用场景,我们建议您设置两个税代码:一个具有正税率,一个具有负税率。 两个税代码应具有相同的税率值,在具有负税率的税代码上,冲销费用选项应设置为。 有关 Finance 中冲销费用解决方案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增值税/GST 方案的冲销费用机制

例如,在一个发票行上确定了两个税代码。 一个税率为 25%。 另一个税率为 -25%,第二个税代码的冲销费用选项设置为。 发票行显示的数量为 10 个商品,每个商品为 1.00。 在这种情况下,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净额:(10 × 1.00) = 10.00
  • 税代码 1:10.00 × 25% = 2.50
  • 税代码 2:10 × -25% = -2.50
  • 发票总金额: 10.00 + 2.50 -2.50 = 10.00

从基准额计算中排除

如果您在常规快速选项卡上将从基准额计算中排除选项设置为,在含税价场景中,税代码的计算税额将被从其他税代码计算的税基准额中排除。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启用“含税价”时根据价格计算税金

比率

比率快速选项卡上,您可以为不同的税基准额范围定义不同的税率。 为计算税额,税款计算服务始终使用与税基准额相匹配的税率。

例如,税率的配置可能如下表中所示。

最小金额 最大额度 税率
0 1,000 10%
1,000 5,000 15%
5,000 10,000 20%
10,000 0 30%

在这种情况下,税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如果税基准额为 300.00,税率为 10%,税额将为 300.00 × 10% = 30.00。
  • 如果税基准额为 3,000.00,税率为 15%,税额将为 3,000.00 × 15% = 450.00。
  • 如果税基准额为 6,000.00,税率为 20%,税额将为 6,000.00 × 10% = 1,200.00。
  • 如果税基准额为 20,000.00,税率为 30%,税额将为 20,000.00 × 30% = 6,000.00。

注释

如果税基准额可以同时匹配一行的最大金额和另一行的最小金额,税基准额将使用与最小基准额匹配的税率。 例如,如果税基准额为 1000.00,税率为 15%,税额将为 1,000.00 × 15% = 150.00。

限制

限制快速选项卡上,您可以定义税金限制来在税额位于最小/最大范围内时替代计算的税额。

  • 如果计算的税额大于或等于在限制快速选项卡上配置的最大税额,最终税额将等于最大税额。
  • 如果计算的税额小于在限制快速选项卡上配置的最小税额,最终税额将为 0(零)。

例如,税金限制的配置方式如下:

  • 最小税额:100
  • 最大税额:1,000

如果计算的税额为 2,000,最终税额将为 1,000。

如果计算的税额为 500,最终税额将为 500。

如果计算的税额为 80,最终税额将为 0(零)。